2006-08-11 | 赵薇王菲李湘是新社会“阿炳”
文/快活林
最近娱乐圈又有热闹瞧了,发生的三件事最让人注目,一是李湘被传媒再曝婚变,她在博客上立刻发表声明,希望媒体不要老主张她和老公“离”;二是王菲女儿的“兔唇”事件,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竟然也遭“毒手”;三是赵薇代言抗日网游激起“民粪”事件。巧合的是,三事件几乎同时发生,可谓各具特色,令人眼花缭乱。
细细看来,赵薇、王菲、李湘三人事件,实际上是“三位一体,互为补充”,似乎演绎着一个艺人不同阶段的人生片断:赵薇“事件”代表事业,王菲“事件”代表家庭,李湘“事件”代表婚姻爱情。三个片断一起上演,让我们“有幸”目睹了一个艺人一生的“悲惨”遭遇。再简单说,王菲、赵薇和李湘就是“同体孪生姐妹”:每个人的事又都是大家的事,每个人的事又都相通相近。
如果觉得这个论断有些含糊不明,笔者可以再推论一下:先说李湘的“婚变”事件,它体现的是“分”,而在赵薇和王菲身上也发生过,赵薇跟前男朋友叶茂菁和汪雨都“分”了,王菲跟窦唯、谢霆锋也都“分”了;再说赵薇代言“事件”,它体现的是“争议”。李湘当年开“宝马”接送考生惹争议,还有她最惹争议的“荡妇衫”事件。再说王菲。2004年5月,她被传因迷情而抑郁,差点自杀。还有当年李宗盛批王菲黄金时期已过,而后者马上黑脸回击。最后说王菲孩子的“兔唇”,它体现的是“牵连”,虽然赵薇和李湘还没有产子,但在别的艺人身上也足以说明这一情况——他们的孩子也难逃媒体的“劫难”。前年,张学友传出“婚变”,他三岁多的女儿张瑶华,在上学路上和校门口屡遭偷拍,学习受到影响。虽然事情各有不同,但在本质上都是相同的。所以,形容她们三人是“连体姐妹”,一点也不为过。
有道是“月有阴晴圆缺,人有悲欢离合”,而在艺人身上体现更多的是“悲”和“离”,更透彻说是“分”(小儿嘴唇好好的,却给说“分开”)。而我们又往往被这些娱乐新闻弄得没有头绪,不知哪个欣赏性强,哪个最有“价值”。不过,要知道她们可是“连体姐妹”啊,掌握了其中一个习性,便知另一习性。所以,我们不至束手无策,也别跟着意乱情迷。当了解事情之间的横向及纵向联系之后,你就会对这些无聊的炒作充耳不闻,然后尽快逃离“污染源”。近期媒体对赵、王、李的报道是分而治之的,要想揭示一个道理、说明某个现象,建议媒体还要把这些事件“集中”拿去讨论,因为它们的性质太过相似了,看点均划归为一个“分”——离婚是“分”,兔唇是“分”,代言是“分”。
冷观几件娱乐“趣闻”,我忽然想起了旧社会一个民间音乐家阿炳,那个沿街买艺、过着颠沛流离生活的盲艺人。他一生都很苦,还遭人欺负,他的梦想与现实之间还有差距,让他饱受精神“奴役”。其实,我们现在的艺人也跟阿炳一样,他们就是新社会的“阿炳”,同样承受着痛苦和分离,只不过他们强于阿炳的是有汽车有洋房,但他们同样是精神上的奴隶,为精神所累。物质生活过得快乐与否,完全取决于人的心情影响。因为,精神主宰一切。阿炳戴上眼镜不是装酷,而是掩饰自己内心的痛苦;艺人戴上墨镜,是因为他们胆小,害怕狗仔追击,然后把他们的精神“撕裂”。明星,站在“明处”的星儿,他们的一举一动完全在我们的视线里。他们又像什么呢?公园笼子里的动物,任我们在外边怎样呼喊、“挑衅”,憋在笼子里的它们无计可施、无可奈何,怨气无处可消。它们的精神受到了人类的“奴役”。
中国有句古训,“成人之美”。可在多数媒体和个别人身上体现的却是以“分”为美、以“离”为趣,他们非得要把美好的东西分开来。我们可以厌恶一个明星,但从道义角度看,我们又必须维护人性的完整和美丽。在中国人身上向来有一种破坏主义情绪,宽容心不足,嫉妒心超常,“恨其有,笑其无”的小农思想根深蒂固,且还发扬光大,这种人性的弱点在赵薇、李湘和王菲孩子事件上完全露出了尾巴。对于这些“精神奴隶主”,真该说声I 服了 U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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